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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藏品特聘李卫群、周丹青大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2019-06-06 05:37:44 /用户投稿

摘要:本所的律师具有证券法律业务、会计师、税务师、商标专利代理人资格,本所为近百家大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服务。本所数名律师被选任为广州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发藏品特聘李卫群、周丹青大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广发藏品特聘李卫群、周丹青大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广州广发收藏品有限公司携手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

 

2013年6月9日,广州广发收藏品有限公司代表人阮经理与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李卫群,周丹青两位律师签署合同,正式聘请两位专业精湛,经验丰富的大律师为我司常年法律顾问,今后双方将加强沟通、协调合作、相互支持,为维护我司和我司客户的合法权益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帮助。伯方律所简介:

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总部设于广州珠江新城云来斯堡写字楼6楼面积700多平方,员工100多人,是广东省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是一家既注重整体组合,又突出专业化分工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本所的律师均毕业于国内外著名高等院校,他们正以精湛、渊博的专业知识及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委托人提供金融证券、房地产、知识产权、公司业务、刑事、行政等多个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其中,公司法律业务部、刑事法律部及房地产法律部成绩显著。本所的律师具有证券法律业务、会计师、税务师、商标专利代理人资格,本所为近百家大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服务。

本所律师长期担任《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粤港信息日报》等报业集团的专业法律顾问;成功承办的经典民事、经济案件被收录于最高人民法院编著的《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刑事案件如张子强集团犯罪案等在国内外颇具影响;本所律师参与A股发行上市的成功案例包括广东韶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鼎球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明珠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火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为企业的融资提供了广阔的渠道。本所数名律师被选任为广州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

本所还聘请国家及省市政法界的知名人士及专家学者为高级顾问,使委托人能获得更加全面、周到的法律服务。

在保持与国内大中城市的律师服务机构协作的同时,本所还注重与英、美、新加坡、印尼及港、澳、台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建立广泛的业务联系,从而更好地为委托人在涉外法律事务方面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我所荣获广州市“业务成就奖”、“理论成果奖”、“综合管理奖”等20余项,在业内及当事人中享有较高声誉。

李卫群律师简介: 

李卫群,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律师。1992毕业于国内重点大学,获得理工科学士学位,2002年通过了首届国家司法考试,从事专业律师工作十余年,代理过数百件民事、刑事诉讼和非诉讼业务。

曾经办理过的主要案件:2007成功代理中科院院士专利被侵权纠纷,维护了国家特殊人才的合法权益;2004年度广州市中院十大知识产权案;珠海市中院及市检察院第1、2例国家赔偿案,为三名委托人争取到近50万元国家赔偿;广州市最大“本土黑社会”----芳村简竹醒案;全国最大“香烟走私案”;担任近600公斤毒品海洛因走私案第二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当事人得以免于死刑;2006年成功代理裕辉国际集团公司申请撤销拍卖等系列案件,促使法院撤销了对实际价值7500万元楼房的错误拍卖,并将其中已经拍卖过户的14层楼执行回转给委托人,为委托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200多万元,使该中级法院执行庭长等两位法官被追究刑事责任,创全国司法之罕见案例,在代理该案过程中,促成贵州省成立由省政法委牵头、省公安厅和省法院两个专案组,对涉及的系列案件重新审查,该案在办理过程当中曾得到中央多位主要领导人的两次批示。

在代理由某市中院审理的一起民事案件过程中,省政法委专门为律师本人出具了两份证明材料,省级政法委在诉讼过程当中给律师个人出具证明,在全国也仅此一例,这也说明律师的工作和能力得到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因多次无罪辩护成功,分别在2006年和2008年获得广州市律师协会授予的“业务成就奖”。

周丹青律师简介:

周丹青律师,医学士、中山大学经济法学硕士,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省法学会食品卫生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发起人委员,广州市卫生系统行风建设特邀监督员,广州市律师协会医疗专业委员会委员。

从事律师工作二十年,擅长医疗纠纷、合同、房地产及涉外法律业务。从业经验丰富,工作态度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办案作风锲而不舍、讲求效率。

代表案例:

1997年成功代理个人诉房地产开发公司购房纠纷一案胜诉,开创贵州省首例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案例,成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样板案例;

1999年成功代理消费者诉北京改革出版社及中国人民大学刘文华教授消费侵权案,经南方日报、羊城晚报、香港深星时报等多家媒体跟踪报道;1999年成功代理劳动者诉广东省社会劳动保障厅行政不作为案,以被诉单位及用工单位承诺履行法定义务而调解结案。在广州电视台法制类栏目播出;

2002年成功代理省内首例肾移植失败诉讼案,引发广东省首次制定三大移植医疗技术项目准入标准;

2002年成功代理广东省首例120急救中心被诉案件,继而引发政府对急救医疗的深入思考,加大对社会急救医疗的投入(此案结束后市政府投入120急救网络39辆奔驰急救车),该案经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广东电视台采访并经法制日报、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多家媒体多次报道,并获得广州市律师协会2003年度业务成就奖。

2009年成功代理患者因食管破裂误诊死亡诉省内某三甲医院,获70余万元赔偿。

2010年成功代理脑瘫儿患者索赔案;2011年成功代理糖尿病患者漏诊致死索赔案。

2011年成功为多起外籍被告人毒品犯罪担任辩护,使被告人免于死刑(均为20公斤以上毒品犯罪)。

所撰写医疗法律专业文章《医疗机构应如何正确处理医患纠纷》被选录入《2003年第三届中国律师论坛暨专业委员会年会论文集》,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03年度理论成果奖;《产前诊断技术拓展运用的法律意义》一文获广东省律师协会2007年度论文二等奖。另有多篇论文发表在专业刊物。

此次与伯方的合作有着重大的战略意义。

一方面,从公司内部建设来说。我司时刻把公司员工的利益放在首位。这次与伯方的合作,就要紧紧抓住推进职工维权机制建设这个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职工维权机制,开辟职工维权通道,完善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机制,落实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改善等问题。为公司员工创造一个更规范化、更专业化的工作环境。同时,也为我司提供在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矛盾纠纷、法制培训等各方面上的系统的法律服务。只有通过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才能规范经营行为,从源头规避经营风险,杜绝人力和财力上的浪费,维护公司形象和保证信誉。

另一方面,从公司外部发展来说。随着本公司业务的高速拓展,“广发藏品”已经是全国范围内一流的收藏品交易平台,公司客户遍布全国甚至海外,逐渐在客户群中产生了“买收藏品,就上广发藏品”的心理效应。俗话说,树大招风。随着公司知名度的提高,直接针对我司的山寨公司、钓鱼信息日益猖獗。为了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司与伯方的合作势在必行。两位律师顾问的加盟,让“广发藏品”如同穿上了法律这件牢靠的战袍,在面对非法针对、恶意竞争的行为时,能进行更加有效的预防和打击,保证公司更加稳定、快速、健康地发展。

在当今社会,企业法律顾问在参与企业的决策、经营、管理、预防和处理各种法律纠纷方面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企业要想更好地发展必须重视法律顾问的作用。相信与伯方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必能将广发藏品推向更规范化、更专业化的成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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